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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院徽、院歌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1-08-12 09:17:03   点击: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医院是茂南区唯一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二级综合性医院,是茂名市医疗社保、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医疗社保定点单位,肩负茂南区80多万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和医疗诊治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更好地体现中国人文哲学与医院文化、医院核心价值观与医院服务等文化因子,增强医院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展示医院的良好形象,促进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医院特面向全社会征集院徽、院歌。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院徽、院歌征集要求

    (一)院徽

    1、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庄重典雅、朴素大方、富有美感;

    2、力避图案繁复,过度抽象;

    3、造型立体,简洁大气,具有动感和较高的识别度,明显区别于其它医疗机构的标志;

    4、富有创意,能体现医院特色,主题鲜明,能凸显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医院“快速发展、传承创新、人文服务”等核心文化内涵;

    5、蕴意不尽,能引发联想,回味悠长;

    6、便于设计转换,易于院徽制作,也适用于标牌、印刷品、服装、车辆等载体使用。

    设计稿须提交彩色效果图原稿,如能提供电子稿更佳,注明标准色,附设计释义说明。

    (二)院歌

    1、激情澎湃,富有朝气,旋律优美,流畅动听,格调高雅;

    2、歌词要简洁明快,内涵丰富,寓意深长,能够反映医院的历史、现状和未来,体现办院理念和价值追求;曲调要富有时代感、节奏感,反映行业特点,体现医院全体职工的精神风貌;

    3、词曲篇幅不宜过长,便于传唱,应为合唱曲式;

    4、作品可只提交歌词,有条件者欢迎同时提交词曲。

    二、征集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5日

    三、版权约定

    1、应征作品设计必须由应征者创作,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因版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应征者负责,与医院无关。

    2、入围、录用作品,医院在给予一次性的奖励后,其所有权及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反映、网络传播、改编等所有著作权归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医院所有,设计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

    四、评审与奖励办法

    (一)院徽、院歌评选由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医院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院徽、院歌评选小组评选出入围作品若干名,评选出拟录用的作品,院内公示展示后,结合职工意见由院徽、院歌评选小组最后评选确定。

    (二)奖项设置

    (1)院徽录用作品给予一次性奖金人民币1000元,另设院徽优秀奖10名,各奖人民币200元。

    (2)院歌评选:在有关人员初审的基础上,组织音乐专家进行专业评选,对来搞进行评审、修订。医院有权对所有稿件进行加工组合。录用作品给予一次性奖金人民币2000元,词和曲按4:6分配奖金;另根据应征作品的词曲采用情况设入围奖5名,各奖人民币200元。

    (3)评选结果将在茂名日报茂南新闻版及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五、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属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医院。

    六、征集地点: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医院办公室,邮政编号:525011。

    联系人:谭义红、陈智婷

    联系电话:0668-2523691

    电子邮箱:mnry2523691@126.com

    医院网址:http://www.mmnyy.com/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医院

二0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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